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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5-047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资料于8月13日以送达或电邮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张华民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赵永新先生投票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甄志军先生由于年龄及工作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选举公司副总经理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宝生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经刘宝生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讨论通过,董事会拟聘任副总经理李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刘宝生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唐山风帆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与宏文集团共同以现金方式向风帆宏文公司增资。公司增资14,370万元,宏文集团增资13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所占风帆宏文公司股权比例将由98%增至99%。风帆宏文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有利于缓解唐山风帆宏文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其运营能力,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5-048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资料于8月13日以送达或电邮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玉双主持召开,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唐山风帆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风帆宏文公司作为公司大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的生产基地之一,与公司主营业务联系紧密。本次增资计划的实施,可以补充其所需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产能,提升运营能力。本次增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增资方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5-049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唐山风帆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唐山风帆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帆宏文公司”)

      ●增资金额:14,37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增资概述

      (一)增资目的

      风帆宏文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生产大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2014年,风帆宏文公司对自身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淘汰了部分落后产能,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部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由于风帆宏文公司对设备改造的资金基本来源于借款,负债的增长,导致流动资金日益短缺,已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

      为了改善风帆宏文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经协商,公司拟与其另一股东唐山市宏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文集团”)共同以现金方式对其增资。

      (二)2015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唐山风帆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风帆宏文公司增资14,370万元,控股比例由98%变为99%。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本次向控股子公司的增资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增资标的名称:唐山风帆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文奎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主营业务:蓄电池的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唐林北路西侧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风帆宏文的2014年1-12月的财务数据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风帆宏文于2005年12月3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均为现金出资。其中公司出资1,470万元,股权比例为98%;宏文集团出资30万元,股权比例为2%。

      公司本次增资14,370万元,宏文集团增资130万元,增资方式均为现金方式。增资完成后,风帆宏文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6,000万元,我公司累计出资15,840万元,股权比例增至99%;宏文集团累计出资160万元,股权比例为1%。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风帆宏文公司作为公司大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的生产基地之一,与公司主营业务联系紧密。本次增资计划的实施,可以补充其所需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产能,提升运营能力。本次增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