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5-07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12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于2015年5月29日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承诺对优先级A份额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进行差额补足,并承担不可撤销连带担保责任;对次级C份额本金进行差额补足。
为保障优先级A份额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和次级C份额本金,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于近日签署了相关承诺函,现将承诺函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承诺对《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优先级A份额共计7,500万元以及优先级A份额确定的预期收益率提供差额补足义务。若A份额持有人未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获得本金及收益,则承诺人陈清州承诺全额支付A份额持有人向其追索本金、收益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和罚息。
二、承诺对《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次级C份额共计7,500万元,在C份额承担《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对A份额、B份额承担补偿责任后的份额净值与本金7,500万元的差额提供补足义务。若承诺人陈清州未及时履行前述义务,则承诺人陈清州承诺全额支付C份额持有人向其追索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
三、本人承诺遵守《资产管理合同》对本人约定的权利义务,包括《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下列内容,具体以《资产管理合同》为准。
1、承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当T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小于等于止损线时,差额补足承诺人应于T+1日15点前将追加资金划入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账户,追加资金的最小资金额度为使集合计划T日的单位资产净值恢复为预警线时所需的现金。差额补足承诺人的追加资金当日计入集合计划的资产总值,但不视为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不折算成集合计划的份额,集合计划份额总数不变,也不改变优先级A份额、中间级B份额与次级C份额的份额配比关系。
2、若差额补足承诺人的追加资金未按照约定时间到账,或者追加资金虽然按照约定时间到账,但低于管理人要求的最小追加资金额度,则视为差额补足承诺人违约。若届时集合计划持有的全部股票仍处于锁定期或无法卖出的,差额承诺人应每日按照优先级A份额本金的万分之五计算差额补足承诺人需支付给优先级A份额的罚息,在集合计划终止清算时,由差额补足承诺人将该部分罚息支付给优先级A份额委托人。
3、集合计划追加资金后,计划单位净值连续10个工作日在1.0元以上(不含1.0元)时,差额补足承诺人可以向管理人申请退回全部或部分追加的资金。但退回该部分追加资金后的计划单位净值不能低于1.0元,否则不得退回。计划终止清算时,若计划单位净值大于1.0元,在清算时应先行退回多次交付的全部或部分追加资金,但应满足退回该部分追加资金后计划单位净值不低于1.0元,且足以足额兑付优先级份额本金及预期收益以及足额兑付次级份额本金。退回的资金将作为集合计划资产其他支出冲减集合计划的资产总值。差额补足承诺人申请提取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之前所有追加的资金总额。
4、在集合计划终止清算时,如根据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若集合计划资产无法偿付A份额本金与预期收益以及C的份额本金时,陈清州先生需承担差额补足的责任。在出现上述需要差额补足承诺人进行差额补足时,由管理人向差额补足承诺人发出书面通知,差额补足承诺人应在收到管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通知载明的差额补足款项划入计划在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由管理人支付给委托人。
四、本人承诺将浦发银行账户作为认购集合计划B份额的资金账户的唯一关联的第三方存管银行,不得再变更或者开立新的第三方存管银行。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商智远海能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人有权拒绝相关方对前述账户的变更。
五、如承诺人怠于履行,优先级A份额持有人、次级C份额持有人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提起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