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啤酒花 公告编号:2015-049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上海路130号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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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黎启基先生授权总经理余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黎启基先生、Roland Arthur Lawrence先生、马儒超先生、王新安先生、张智勇先生因工作时间冲突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萧伟健先生、徐琦俊先生因工作时间冲突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冲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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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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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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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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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之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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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拟购买资产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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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外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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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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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备考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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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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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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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同济堂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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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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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嘉酿投资有限公司对议案1-12予以回避,未参加议案1-12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国字律师事务所
律师:房福利、洪振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