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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旭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会议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关联董事许小初先生、许旭东先生、杨建先生对该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7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食堂二楼大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7日
至2015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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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15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亚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8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旭东、许旭征、许济洋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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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9月3日—9月6上午9:00-11:00及下午13:3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出具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应出具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由自然人股东签署或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送达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 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娜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3163
电话号码:0519-88319711
传真号码:0519-88231528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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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188 股票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3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江苏道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发展。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