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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5-015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7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2015年4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58万股,发行价格为2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088,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6,695,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392,300.00元,款项已于2015年4月1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开立的3500080129001211807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21020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370,000,000.00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444,950.80元,募集资金余额1,057,837,250.8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5年5月1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和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四方监管协议》”),《三/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8 月 21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发布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570,543,616.03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15-012号公告)

      2、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发布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拟变更“注射用骨肽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拟将“现代化仓储及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和“复方芩兰口服液产业化项目”变更为“中药材原材料(三七)储备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15-013号公告)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5-01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现任董事5名,到会董事5名。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方同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5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临2015-015号公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8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5-01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过认真的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