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
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60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
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9日发出,于2015年8月1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 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61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
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5年8月1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中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62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了关于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与平安证券的合作将覆盖体育文化项目的筛选与投资顾问、再融资保荐、债务融资顾问等全方位的资本运作。
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3.注册资本:人民币706,379.82 万元
4.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或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5.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平安证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7.本公司与平安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履约能力: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第一大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平安集团是立足保险、银行、投资的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其在实体产业、金融产业,传统行业、互联网等新兴行业拥有全方位的行业布局和庞大的资源网络,平安证券依托平安集团深厚的战略资源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1. 甲方: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甲方选择乙方担任产业基金的唯一投资顾问,为产业基金投资运作提供全方位的投资顾问服务。
3. 产业基金规模初定为5亿元人民币,可视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募集。
4. 乙方应选派有项目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人员组成产业基金投资顾问团队,并保证团队人员的相对稳定。
5. 乙方积极寻找文化体育领域内的投资项目,为产业基金提供项目资源;积极寻找资金方,为产业基金募集优先级资金份额。
6. 乙方为产业基金运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后管理服务。
7. 乙方积极协调平安集团下属的相关子公司及业务部门,协助甲方实现产业基金投资收益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业务。
8.在发生实际业务合作时,双方应就具体业务协调相关方签订协议,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及费用支付在另行签订的《投资顾问协议》予以明确约定。
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确定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将超5万亿元的发展目标,把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进行扶持,体育产业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升级也为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条件。政策和消费的双重助力将推进我国体育产业的长足发展。
面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巨大空间,公司与平安证券在体育文化产业领域进行合作,对优质的体育产业投资标的进行筛选、储备和孵化,为公司整合体育产业链资源提供充足准备,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
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可借助体育平台为下游客户提供拓展市场渠道、品牌推广等多方面的增值服务,深化与客户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公司“综合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通过与平安证券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可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利用优质的客户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战略目标,可为公司持续发展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待进一步商谈后签订具体协议、合同等,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目前体育产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尚在逐步完善中,国内体育产业资源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基础还比较薄弱,可能由于政策、市场、业务经营模式、人才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导致投资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决策管理流程,做到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根据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关于成立体育文化产业基金之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