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9版)
■
[注]: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包括:1)该项目原计划2014年6月投产,由于经济增长放缓和客户需求结构变化,本着审慎投资原则,对本项目分A、B两段实施,项目尚未整体完工;2)受市场不景气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价格下降。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
■
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情况: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已在报告期内实施,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7日 ,除权(除息)日:2015年5月2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8日。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衢州氟新化工有限公司,详见全文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胡仲明
201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