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5-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5-07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王: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
潍坊银河:潍坊银河投资有限公司
潍坊高新区财政局: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经公司2013年6月19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海王及潍坊银河出售了其拥有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2013年6月20日、2013年10月18日、2014年1月25日、2014年5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接控股子公司山东海王通知获悉:山东海王于2015年7月和2015年8月收到土地应收款尾款人民币 3,000万元和人民币2,213万元,合计人民币5,213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收到的5,213万元补助资金为应收款项,已计入公司2013年损益,对公司2015年损益无影响。具体以会计师最终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