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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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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5-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15-52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收到本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的《关于更换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张浩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瑞银证券决定由崔伟先生接替张浩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丁晓文先生和崔伟先生(崔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附件:简历

      崔伟,男,保荐代表人,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瑞银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2011年1月加入瑞银证券,之前曾任职于招商证券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执行项目包括西安民生非公开发行,国电电力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A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发行,中国昊华重组改制,三五互联IPO,广聚能源股权收购等多宗交易。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15-53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为员工持股计划优先级

      份额提供连带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降低贵人鸟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的融资资金成本,同意对招商财富-贵人鸟1号员工持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提供包括连带补足等形式的增信。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2015- 54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9号翔安商务大厦18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林天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叶林、李玉中、王松奇、林涛、宋常因事请假未能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关联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贵人鸟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弘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车千里、张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