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9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2015-041”。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0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上午11:00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肖爱红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充分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1-6月份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1-6月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约2,656万元。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从2015年8月1日起,公司拟调整煤化工产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具体情况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煤化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并根据生产需要适时升级改造,煤化工行业的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寿命有所延长。原来执行的折旧年限已不能合理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实际可使用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因此,公司拟自2015年8月1日起调整煤化工行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固定资产年限调整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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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每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8,500万元,影响 2015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3,542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2015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约2,656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的专项说明》,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比更趋合理,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