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特别报道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特别报道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互动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私募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海外
  • 信息披露导读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信息公告
  • 关于发布中证雪球智选大数据100指数的公告
  • 龙光地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凯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 关于2015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 今日停牌公告
  • 关于2015年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上市交易的公告
  • 关于2015年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 关于2015年9月国债、财政部代办兑付的
    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  
    2015年8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9版: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导读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信息公告
    关于发布中证雪球智选大数据100指数的公告
    龙光地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凯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关于2015年马鞍山市花山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今日停牌公告
    关于2015年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上市交易的公告
    关于2015年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关于2015年9月国债、财政部代办兑付的
    地方政府债兑付兑息有关事宜的通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龙光地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凯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2015-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优凯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优凯思”)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42号文核准。

      根据《深圳市优凯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深圳市优凯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超额配售人民币1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8月21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40亿元,债券品种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证券代码:122440,简称:15龙光01),最终票面利率为5%。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优凯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