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一)子公司情况
1、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续上表)
■
2、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续上表)
■
(二)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
龙口市通港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2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5年1-6月公司的财务状况如下:
■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编号:临2015-01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16
3、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4、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编号:临2015-01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8月19日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占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16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编号:临2015-01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15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8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4,9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211,285,206.3元,已于2015年6月25日到位,并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5日对此出具了和信验字(2015)第000034号验资报告,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帐户余额为人民币225,799,900元(包含应付未付的部份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平安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