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15-05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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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一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蔡立东、周义发、安亚人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君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干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华广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认购新发行私募普通股股票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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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2、 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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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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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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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第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以特别决议通过,即以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淑芬 李宗毅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