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5-06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事项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核准,核定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64)。
公司于近日发行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5东湖高新CP002”),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8月21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该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发行期限为366天,票面利率为4.17 %,起息日为2015年8月21日,兑付日为2016年8月21日。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5-06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事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已于2015年8月24日起停牌。
详见2015年8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59号)。
经与涉及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和沟通,公司认为继续推进该重大事项条件尚不成熟,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5日复牌。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