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0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 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一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722号《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于2015年5月6日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35万股,公司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4,7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2,935.00万元(大华验字[2015]000278号),公司由原总股份24,700万股变更为32,935万股。同时,拟将工商登记的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号)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如下修订:
1、原《公司章程(草案)》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修改为:
公司于 2015 年[4]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35]万股,于[2015] 年 [5] 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原《公司章程(草案》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35.00万元。
3、原《公司章程(草案)》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32,935]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全文上网。
(四)、审议《关于公司总经理解聘及聘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总经理康健先生的辞职报告书,接受其辞职申请,康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经董事长提名,推荐刘爱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的总经理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刘爱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总经理候选人刘爱华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5-022)
(五)、审议《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解聘及聘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副总经理张卫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张成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接受其辞职申请。张卫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位,且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成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位,继续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由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姜兆新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汪欣女士为副总经理,陈果先生为副总经理。经核查,以上三位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常务副总经理候选人姜兆新先生、副总经理候选人汪欣女士和副总经理候选人陈果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15-022)
(六)、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1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通信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722号《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于2015年5月6日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35万股,公司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4,7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2,935.00万元(大华验字[2015]000278号),公司由原总股份24,700万股变更为32,935万股。同时,拟将工商登记的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7号)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如下修订:
1、原《公司章程(草案)》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修改为:
公司于 2015 年[4]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35]万股,于[2015] 年 [5] 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原《公司章程(草案》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35.00万元。
3、原《公司章程(草案)》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32,935]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全文上网。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2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康健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张成君先生、副总经理张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康健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张卫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位,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成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位,继续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康健先生、张卫先生、张成君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刘爱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刘爱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总经理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的总经理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刘爱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2、聘任姜兆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汪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姜兆新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汪欣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以上三位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附:简历
1、刘爱华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12月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刘爱华先生于1983年3月于哈密公路总段汽车队工作;1987年8月任哈密公路总段筑路段政治干事;1992年12月任哈密公路总段筑路段副教导员;1995年6月任哈密矿务局露天煤矿党委副书记(挂职);1996年7月任哈密公路总段哈密段副教导员;1998年3月哈密公路总段办公室主任;2002年1月任哈密公路总段哈密段副教导员、段长;2004年2月任哈密公路总段机械租赁中心主任;2005年6月任新疆路桥汽车运输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2009年4月任新疆路桥汽车运输公司党委书记、经理;2011年9月任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2年3月任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新疆道路桥梁工程总公司总经理、管委会副主任。 2013年12至2015年7月任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姜兆新
男,副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4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新疆煤化厂雷管车间装药工;1995年1月至1995年6月任新疆煤化厂安质科质检员;1995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新疆煤化厂安质科安全质量技术员;1998年1月至2002年6月任新疆煤化厂安质科副主任科员;2002年7月至2008年8月任雪峰民爆质量技术部质检中心主任;2008年8月至2011年3月任雪峰民爆工艺质量部副部长;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雪峰民爆技术质量部部长;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雪峰科技技术质量部部长;2012年5月至2014年2月任雪峰科技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常务副主任;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3、汪欣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3月生,大学学历。汪欣女士于1992年7月新疆财经学院计划统计专科毕业,1998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92年10月任自治区团委少工委青少年服务中心科员;1995年7月任自治区团委办公室财务室出纳;1997年11月任自治区团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00年1月任自治区团委办公室主任科员;2005年1月任自治区团委机关党委主任科员(其间:2006.09-2006.11自治区区直党(工)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6.12-2007.05借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工作);2007年1月任自治区团委机关党委副调研员;2008年 4月任自治区团委统战部副部长、新疆青年联合会副秘书长(其间:2009.09-2010.02派驻乌鲁木齐市嘉和园社区维稳工作组副组长);2011年5月任自治区团委统战部副部长、新疆青年联合会秘书长;2012年11月任自治区团委统战部调研员、新疆青年联合会秘书长;2012年11月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兼行政与信息化部部长;2015年5月至2015年8月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兼纪检监察部部长。
4、陈果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12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毕业,2000年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1988年7月任自治区一建施工工长;1990年8月任乌鲁木齐市建委招标办副主任、主任;2003年12月任乌鲁木齐市城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2006年6月任乌鲁木齐市建委副主任、总工程师;2009年12月任新疆华源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