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052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编制2015年半年度报告期间,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合法合规,切实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了财务费用,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8月 26日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053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各委员会成员情况:
1、战略决策委员会
主任委员:倪祖根
委员:倪祖根、龚怀龙(独立董事)、王学军(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凤委
委员:刘凤委(独立董事)、殷爱荪(独立董事)、王平平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龚怀龙
委员:龚怀龙(独立董事)、倪祖根、王学军(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殷爱荪
委员:殷爱荪(独立董事)、龚怀龙(独立董事)、王平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月 26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5-054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9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9.08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2,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75,72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004,273.94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5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5月8日出具“XYZH/2014SHA1029-12”《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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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期末余额不含理财金额、包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经本公司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年5月8日公司(含公司子公司,以下同)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5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到 2015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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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5 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 50,668.71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XYZH/2015SHA10013号《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 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2015-028 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37,114.89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距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公司已完成全部50,668.71 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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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余额为2.99亿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8 月 26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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