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38 公司简称:一拖股份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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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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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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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政府前期出台的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稳增长政策和改革措施效果有所显现,工业经济呈现缓中趋稳的走势。规模以上农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继续呈现增幅放缓的态势。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上半年同比增加、东北区域黑龙江粮食丰收等因素影响,上半年拖拉机行业销售有所恢复,处于高位小幅调整阶段;同时,受政府推进深松、秸秆还田作业以及土地流转因素等影响,拖拉机产品升级、功率上延趋势延续。上半年行业累计销售大中型拖拉机19.6万台,同比略降0.4%,其中大轮拖销售7.78万台,同比增长14.9%,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销售3.39万台,同比增长44.8%;中轮拖销售11.8万台,同比下降8.4%。
面对行业变化,本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深挖传统市场潜力,及时将研发、技术优势转化为产品和市场优势,推出的高性能拖拉机产品满足了用户升级需要;强化成本优化及费用控制,不断提升经济运行质量。上半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57.0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1.4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2%。
农业机械:报告期内,本公司洞悉市场变化,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推动新产品上市,大中拖实现销售4.65万台,同比增长2.5%,其中,大轮拖销售2.38万台,同比增长26.1%,100马力以上大轮拖销售1.12万台,同比增长53.5%,高于行业增幅8.7个百分点;动力换挡拖拉机上半年同比实现大幅增长,销售超过1,400台,继续巩固了本公司在国内高端拖拉机领域的领导者地位。但受部分区域农机补贴政策调整和用户需求升级的影响,上半年本公司中轮拖销售2.25万台,同比下降13.9%。本公司国际市场重点项目也取得突破,南美地区拖拉机出口项目订单已完成发运。
动力机械:受大马力拖拉机市场需求增长带动,本公司上半年销售各类柴油机产品10.09万台,同比增加5.1%,其中外销6.46万台,同比增长1.4%。上半年,本公司继续稳步推进柴油机国三机型的工艺及生产准备,确保下半年产品按期切换。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推进成本优化工程,加强预算计划,加大费用管控力度。上半年本公司期间费用同比下降2.2%;同时,完善销售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管控,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本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推进业务模式创新,东方红e购商城正式上线运行,与洛银租赁合作开展为本公司高端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支持的工作也进入实施阶段。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取得一定成效,盈利水平有所提升,但同时,中轮拖销售下滑幅度较大,矿卡等其他机械仍无有效改善,给本公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2015年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同比有所减少,玉米收获机等其它机具分流补贴资金等情况使拖拉机市场面临较大压力,加上柴油机排放标准切换与市场销售及政策的衔接等因素影响,下半年本公司面临的环境仍较为复杂。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和政策层面的影响,做好营销策划及市场布局,继续推进动力换挡等新产品的销售;切实抓好柴油机国三排放切换工作;加强国际重点市场开发,积极推动大中轮拖出口古巴项目以及其他重点项目的实施,提供配套增值服务;深化企业改革和业务整合,强化业务协同,增强经营活力;同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风险防控,注重增长质量,保持业务稳健发展。
(二)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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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出资金较期初增加人民币20,000万元,主要是财务公司向同业短期拆出资金本期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36.34%,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多为现款,承兑汇票比例降低所致。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0.32%,主要是上半年销售旺季,产品销售尚未到回款期所致。
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49.57%,主要是本公司上年末的采购本期到货结算所致。
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151.61%,主要是财务公司应收取利息增加所致。
应收股利较期初增加人民币1,344万元,主要是本公司对洛阳银行的投资2014年度分红款暂未收到所致。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69.95%,主要是本公司上期出售车桥业务无形资产组,按协议本期收款所致。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人民币53,895万元,主要是财务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999.24%,主要是本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127.34%,主要是本公司对联营企业采埃孚一拖车桥公司的投资全部到位所致。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较期初增加59.10%,主要是财务公司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增加所致。
拆入资金较期初减少71.43%,主要是财务公司通过同业拆入资金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61.30%,主要是本公司采购增加且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55.07%,主要是本公司上年末预收的货款在本期实现销售所致。
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人民币5,291万元,主要是本公司宣告派发2014年度股利所致,截至本报告披露已实施完毕。
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54.06%,主要是本期促销及售后服务力度加大,计提的销售服务及三包费用增加所致。
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人民币24万元,主要是本公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业务本期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84.57%,主要是本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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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总收入及营业收入分别较上期增加4.29%和2.16%,主要是本公司本期主导产品销量增加,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0.26%,基本持平,主要是本公司本期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17.72%,主要是本公司本期加大产品促销及售后服务力度,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期减少11.06%,主要是本公司本期积极加强费用管控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期减少14.50%,主要是本公司本期积极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110.73%,主要是本公司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111.26%,主要是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账龄滚增等影响,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支出与上期相比,基本持平,保持了较大的研发力度。
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利息收入较上期增加320.49%,利息支出较上期增加632.85%,主要是财务公司积极开拓业务品种,其中转贴现业务同比大幅增加,并根据本公司流动性需要,适时融出票据,导致利息收入与支出同时大幅增加,净收入增加52.2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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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2,170万元,主要是本公司本期调整销售政策,加强现金回款激励措施,经销商的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动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主要是本公司近年来保持较大投资规模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2.63%,主要是本公司本期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 其他
(1) 主要财务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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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银行借款
本集团的银行借款主要以人民币、美元、欧元为货币单位,截止报告期末,本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66,895.14万元,其中外币借款人民币141,540.14万元(以美元借款为主);超过一年到期的银行借款人民币3,434.95万元;银行借款中固定利率借款为人民币99,295.11万元。本公司拥有良好的银行信用等级和境内外筹资能力。
(3) 资产抵押事项
报告期末,本集团以人民币9,722.34万元(报告期初为人民币10,009.81万元)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作抵押,以人民币18,355.00万元(报告期初为人民币30,050.28万元)的应收票据作质押向金融机构借款人民币25,355.00万元。
报告期末,本集团以人民币17,637.98万元应收票据及人民币15,542.69万元存款作质押,从金融机构开具票据约人民币84,415.60万元。
(4) 货币汇兑风险
本公司业务主要位于中国,大多数交易以人民币结算,不需面对大面积的外币风险。但由于本公司存在外币负债及出口贸易外币结算,主要涉及币种为美元、港币、欧元、日元、澳元、西非法郎和南非兰特,汇率变动可能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若因市场原因造成人民币汇率波动,本公司将采取措施降低外汇风险。
(三)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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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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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洛阳长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30家公司,与上年相比,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赵剡水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