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董事8名,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独立董事石本仁先生、徐印州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文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新增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广州智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金融设备配件采购合同。公司预计,在2015年度,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增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杨文江先生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60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8月1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晓芹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1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广州智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萃电子”)签订金融设备配件采购合同,鉴于智萃电子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现公司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做如下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文江先生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单位:万元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8月24日与智萃电子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广州智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407;
法定代表人:梁峻;
注册资本:人民币501万元整;
股权结构:广州杰萃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9.80%;罗灿裕占股0.2%;
经营范围:研究与实验发展(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智萃电子总资产1,700.12万元,净资产151.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53万元,净利润-132.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萃电子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董事会认为智萃电子经营风格稳健,合作关系稳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智萃电子签订金融设备配件采购合同,采购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公司预计,在2015年度,向智萃电子采购金融设备配件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合同内容已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物料供应渠道的稳定,节省公司经营成本,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四)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