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22元,共计募集资金 255,5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5,5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2015年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材料制作费、会计师费用及律师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64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3,8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4,282,527.35元(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4,282,527.35(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账户当前余额为76,013,134.59元【包括募集资金本金74,576,569.25元(已扣除支付的结算手续费903.40元)、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净收益1,436,565.34元】;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3510104002371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20529001900073303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001647127053020407。以上三个账户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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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6月30日,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500万元。
(三)三方监管情况
2015年1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半年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1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共计人民币9,081.96万元,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5〕207号《关于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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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方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都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都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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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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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张加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44。
特此公告。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6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笪玲玲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陈熙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44。
特此公告。
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