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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18 公司简称:康美药业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

      ■

      ■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中医药全产业链战略思想,继续全国布局发展,推动产业规模提升。通过对管控资源进行新一轮整合,调整结构,减少内耗;适度补充新的资源,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优化配置,合力产生最大正能量。继续深化中医药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建设,获取溢出效益;对内优化公司经营管理,加强规范管理体制,对外联合一切可利用的资源,齐心协力驱动中医药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实现新的提升。

      近年来,公司在成功打造中医药全产业链的基础上,率先成为把互联网布局全产业链,以中药饮片生产为核心,全面打造“大健康+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体系的“互联网+”中医药全产业链企业,构建依靠网络医院平台、智慧药房、智慧养老、健康智库、健康管理、第三方支付和健康保险等组成的互联网大健康平台,推动多项国家和地方政府批准的试点工程迅速落地,取得了显著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06,513.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290.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2,726.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9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中药业务板块:

      公司中药业务板块主营业务主要包括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和中药材贸易。

      (1)中药饮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拓展医院运营、药房托管及医药终端市场等业务渠道,积极提升中药饮片产能,通过产业链各环节业务的协同效应,带动中药饮片业务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中药饮片营业收入148,527.92万元,同比增长15.44%。

      (2)中药材贸易

      报告期内,公司以道地药材产地为源头,以中药材专业市场和大宗药材交易平台为平台,将实体市场和虚拟市场相结合,与药材种植户、贸易商以及生产厂商形成战略合作关系,主要销售模式为自有品牌经销与销售。公司中药材贸易业务将通过全面研判中药材重点经营品种价格走势,及时调换品种、调整长中短期业务参与模式,并努力推动从中药材贸易商向中药材供应服务商的角色转变。报告期内,中药材贸易营业收入376,021.15万元,同比增长2.77%。

      西药业务板块

      公司西药业务板块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自产药品和药品贸易。

      (1)自产药品

      公司自产药品销售终端主要是医院和连锁药店。未来几年,公司将依托现有资源经营,进一步拓展与各地区医院、以及各大型连锁药店的合作,并积极顺应国家医改政策的要求,大力开拓医院运营和药房托管、网络医院、互联网医疗等新业务,继续通过产业链各环节业务的协同效应,带动自产药品业务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自产药品营业收入为11,863.87万元,同比减少2.55%。

      (2)药品贸易及医疗器械

      公司药品贸易业务的销售终端主要是医院和连锁药店,其中医院主要通过参与药品采购招标,中标后根据医院的需求将药品配送至医院;对于连锁药店,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间接销售给连锁药店,公司将药品发运到经销商,通过经销商分销配送,使药品进入终端连锁药店。公司能通过自身各种优势资源和渠道获得更多优质医院药品的代理权,报告期内,公司药品贸易营业收入244,936.60万元,同比增长31.77%;公司医疗器械营业收入26,870.74万元,同比增长49.73%。

      保健食品及食品业务板块

      目前,公司正在推动保健食品与食品系列在电商平台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保健食品及食品营业收入为61,395.50万元,同比增长70.70%。

      物业租售及其他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项目二期、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工程项目、康美中药城(青海)项目、康美中药城(玉树)项目、康美中药城(甘肃)项目进入建设施工阶段,中国-东盟康美玉林中药材(香料)市场项目进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物业租售及其他营业收入35,407.61万元,同比增长26.83%。

      随着上述项目的逐步建成,预计总建筑面积达到220万平方米以上,可售面积达到137万平方米以上,未来三年内公司物业租售业务收入将呈现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抓住医药电商政策全面松绑和互联网医疗快速崛起的市场契机,利用自身长期积累的产业资源优势和与互联网优势企业的战略合作,全面推行“互联网+”战略,迅速布局和提升医药电商和互联网医疗业务。公司是目前国内医药产业中业务链条最完整、医疗健康资源最丰富、整合能力最强的医疗健康产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业务体系涵盖药品生产与销售、药材种植与贸易、中药材市场经营、连锁药店、医院经营、药房托管等医药全产业链环节,与超过2000家医院、约15万家药店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合作医疗机构年门诊总量达到2亿人次以上,丰富的医疗资源为公司以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全面改造和升级传统医疗健康产业,打造具有卓越用户体验、覆盖全生命周期、一站式完整医疗服务闭环的移动健康管理大平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康美中药材大宗交易平台(康美e药谷)上线运行以来共建设了深圳、普宁、亳州、安国、陇西、玉林、文山、广州、磐安、南京、杭州、西宁、武汉、平邑、黄水等15个区域服务中心,以及覆盖全国各药材主产地共300多个二级服务网点。该平台制定上市品种标准26个,累计成交量达150多万吨,累计业务电子盘面达800多亿元。未来康美e药谷将着力向上向下两个方向进行布点,一是完成国内一二线城市30个服务网点建设;二是与各地县镇政府合作建立涵盖800个主要中药材品种产地服务网点建设。同时将引入行业战略经营商,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增加药食同源绿色健康产品的上线投入和业务推广,增加部分品种夜盘交易,促进与大型药企的采购对接,不断深化平台与行业的深度融合,拓宽经营渠道和领域。预计到今年底,总上市品种约为30个。

      公司已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信息化医疗服务平台试点单位资格,康美医院获得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设置网络医院。目前,康美信息化医疗服务平台项目已启动,已经基本完成了网络医院、智慧药房、健康管家、医药支付和订单保险等全方位智慧医疗大健康服务平台建设。该医疗平台预计能够全面实现试点医院全诊疗流程信息化、移动信息化服务,异地医院预约诊疗、诊间支付及检验结果查取远程化,顶层专家会诊星状网络化,网上购药、健康管理和慢病防治个性化,医疗费用支付去地域化,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并行的大而全的信息化医疗平台模式。未来可实现从预约挂号、全程导诊、智慧候诊、诊间支付、结果调取、医保结算到随访复诊、健康咨询的医疗全流程信息化服务模式。报告期内已陆续推出了康美医疗、康美医生、康美掌上医院、康美大药房(智慧药房)等APP上线,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互联网医疗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药房已在广州落地开业,今年将继续在深圳、北京、成都等城市开展试点,配套建设煎煮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公司未来将努力开展网络医院、掌上医院、智慧药房、健康管家、医药支付和医疗保险等全方位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形成线上以康美移动医疗、医药电商商城、大宗价格指数、信息管理中心等为支持,线下以康美自营医院、药房、物流公司、药材市场、合作医疗机构及连锁药房作为依托,辅于康美支付公司、保险,从而打造了完整的医和药的大健康生态圈,实现全面的医药电商、互联网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44000149,发证日期为2014年10月10日,有效期三年。公司所得税率按15%计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中药源头积极开展现代中药材规范化和产业化种植的实践与探索。公司在巩固提升与种植农户的战略同盟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设"康美药业全国药材种植联盟";报告期内,新增7个品种战略联盟种植基地。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制订了药用植物资源调查技术规范及霍山石斛等15种道地药材标准中医药标准制订,起草了多个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草案。完成了半夏等3个中药饮片品种工艺攻关以及2个品种的临床前研究和3个品种的临床研究;报告期内获新授权专利3个,受理专利11个。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多项荣誉,在行业内地位显著提升:荣获中国制药工业企业十强、中国最具品牌竞争力药企十强、中国医药上市公司二十强、中国医药行业百强、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新世纪最具互联网精神医药企业、国家中医药药管理局信息化医疗服务平台首家试点单位、全国首家网络医院、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康美(玉林)中药产业园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康美(普宁)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康美健康云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取得营业执照。

      2015年下半年计划:

      2015年下半年,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鼓励社会办医、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互联网药品经营等政策相继出台或放宽,给行业带来了新一轮的机遇与考验。行业面临洗牌,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中药饮片行业将进一步提升集中度,优势企业的整合能力将持续增强,公司积极探索的公立医院药房托管、改制,医疗服务业、医药电商行业将迎来重大发展的"机会窗口",中药全产业链战略将得到进一步的延伸和强化。公司下半年将继续关注国内经济与行业形势的变化,加强对国家政策和市场信息的研判,控制风险,抓住机遇,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公司将继续巩固中药全产业链战略,继续全面推进中药材种植服务体系布局、继续激发中药流通服务体系的溢出效益、继续加强提升中药生产服务体系的集群管理职能、继续挖潜立体营销服务网络的巨大能量、继续突出中药特色,打造基于大数据的健康产品服务平台、继续提速网络医疗与传统医院相融合的双驱动健康医疗体系、继续推动品牌建设,精心铸造中药产业国际名片、继续致力完善研发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产学研成果转化率、继续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制度执行、继续交流合作纵横联盟,积极营造多元合作氛围、继续强化结构调整,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积极开拓销售渠道,提升市场占有率,经营业务稳步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张,销售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管理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存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货款和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发行公司债券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增加研发项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收到应收票据相应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预付的广告费和货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暂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商誉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新收购公司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代言及制作费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预付的工程款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增加所致。

      应付债券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发行公司债券增加所致。

      股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实施2014年度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收益影响少数股东损益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土地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罚款、赞助等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其他

      (1)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有序地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基本按计划完成计划进度。下半年,本公司将继续按照计划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以实现本年度的经营目标。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保持了在全产业链、品牌、网络、技术和产业资源整合优势为主要的竞争优势(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1、2015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198,714,4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3.2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5股,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5股,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1,802,945,876.06元。

      本次股利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5日,除息日为2015年6月16日,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6月16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5年6月17日(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刊登于2015年6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2015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优先股股息的派发预案》以公司 2014年12月31日优先股总股本30,000,00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息17,500,000.00 元(含税)。股息已于2015年6月16日发放完毕(公司2014 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刊登于2015年6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