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60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董事会所审议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深圳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5-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临2015-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61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4年优先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09号文核准,获准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优先股。
本次境内发行的优先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为30,000,000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4日止,公司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8,000,000.00元后,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将人民币2,972,000,000.00元缴存于公司在交通银行揭阳分行开设的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内,所有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汇入该账户,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会验字[2014]G1400060043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300,000.00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该等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7,700,000.00元。
(二)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5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注:项目“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包含了开户费500.00元。
截至2015年06月30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2,967,700,000.00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1,000,000,000.00元,补充运营资金1,967,7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根据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揭阳普宁支行、广发银行揭阳普宁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206,166.71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2014年优先股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优先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06月30日止,公司无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06月30日止,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62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资本市场的变化及公司当前资产规模和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议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东大会召开地点、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投票计票和股东投票权征集、高管设置及现金分红的部分条款作出修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十九条等与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将按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
■
除上述修改外,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
以上《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63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深圳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5-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