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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05 公司简称:动力源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环境日趋复杂,国内经济面临不断加大的下行压力,国家通过宏观调控,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使国民经济呈现缓中趋稳的状态。经济结构调整的大方向没有改变,虽然国家对于节能减排的补贴政策逐步退出,但节能、环保仍是发展较好的市场,公司节能业务仍会有良好的前景;通信行业由于4G投资建设增加,市场需求也会逐步释放。

      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24.09万元,同比增长3.88%。营业利润-2,484.61万元,同比减少265.40%。利润总额-1,496.36万元,同比减少156.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6.63万元,同比减少163.37%。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金净流量为-3,396.9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现金流量增加6,311.86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63,118,553.44元,主要原因为销售回款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115.80%,主要原因为售后回租、银行借款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43.89%,主要原因为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增加及其他投入增加所致。

      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5年1-6月共使用募集资金3,273,081.19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4,399,463.55元(包括置换金额59,319,627.36元),扣除累计使用资金募集资金后余额为41,867,533.45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形成利息收入486,827.84元及支付手续费205.00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5年6月30日余额为42,354,156.29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详见:《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不持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3,4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416,997.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207,416,997.00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及咨询费人民币1,1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266,99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90200002号《验资报告》。

      2015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3,273,081.19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4,399,463.55元(包括置换金额59,319,627.36元),其中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30,063,293.50 元,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60,785,096.24元,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8,551,073.81 元,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

      截至2015年6月30,扣除累计使用资金募集资金后余额为41,867,533.45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形成利息收入486,827.84元及支付手续费205.00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5年6月30日余额为42,354,156.29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迪赛奇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100%),从事模块电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5,123.99万元,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16,788.82万元,净资产5,507.85万元,2015年1-6月营业收入8,170.32万元,净利润262.31万元。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100%),从事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节能类新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63,530.56万元,净资产15,870.32万元,2015年1-6月营业务收入21,634.73万元,净利润439.97万元。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100%),从事锂离子电池及相关设备、配套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化学储能技术开发等,注册资本800.00万元,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5,486.72万元,净资产-418.86万元,2015年1-6月营业收入1,581.04万元,净利润-590.99万元。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民和动力源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100%),从事工业余热发电、工业信息化及自动化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业废气净化回收、脱硫脱氮技术、工艺服务、可再生资源和发电发热技术服务等,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成立,根据章程约定首次注资款在7月31日,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0元,净资产0元,2015年1-6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科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80%),从事接插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250.00万元,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998.51万元,净资产638.12万元,2015年1-6月营业收入278.72万元,净利润7.11万元。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动力源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100%),从事销售电力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注册资本12.9万美元,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16.80万元,净资产12.80万元,2015年1-6月营业收入4.03万元,净利润-0.05万元。

      公司的参股公司成都波倍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股本的30%),从事研制开发、销售锅炉及各种换热设备用吹灰器设备、节能环保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4,021.89万元,净资产4,015.14万元,2015年1-6月营业收入138.89万元,净利润6.99万元。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5年1-6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六户。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全资子公司民和动力源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直流电源、交流电源、高压变频器及综合节能、监控系统等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以及工业余热发电。

      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何振亚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3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宋华、陈际红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报和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附件:《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莲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刘玉平先生于2015年5月9日辞世,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拟提名朱莲美女士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朱莲美女士简历

      朱莲美女士1963年1月出生于江苏镇江扬中市,管理学博士、九三学社社员、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教授、硕士/博士生导师。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就读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财务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1987年7月至1991年8月在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学校(现江苏大学)任讲师;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就读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1994年7月至今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任教授;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业,获博士学位。

      长期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主讲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会计理论、财务报告分析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包括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财务报告分析、会计信息披露、财务与成本管理、内部控制等。先后在《税务研究》、《财会月刊》、《财会通讯》、《中央财经大学学报》等各类杂志上发表文章60余篇,独著《会计学原理——基于会计核算流程的新思维》、《财务会计及其报告分析》教材2部,合著《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最新管理会计》等教材4部,专著《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决策有用性分析》1部,主编《新编常用财务管理全书》工具书1部,参与编著大型会计类工具书5部。完成横向课题及校内课题7项。获校级科研及教学奖多项。曾兼职中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雅兰家具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计、北京坤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顾问,现为彩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顾问。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3名自然人在湖北黄冈龙感湖地区共同设立湖北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其他三名自然人中,王飘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柳生权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吴志军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新设立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

      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南京银行北京北辰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南京银行北京北辰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5-03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三)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两人。监事黄海因出差委托监事吴永利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会议由监事吴永利先生召集和主持,殷国森出席。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5-03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3,4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416,997.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7,416,997.00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及咨询费人民币1,1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266,99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90200002号《验资报告》。

      2015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3,273,081.19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4,399,463.55元(包括置换金额59,319,627.36元),其中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30,063,293.50 元,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60,785,096.24元,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8,551,073.81 元,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

      截至2015年6月30,扣除累计使用资金募集资金后余额为41,867,533.45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形成利息收入486,827.84元及支付手续费205.00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5年6月30日余额为42,354,156.29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1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13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2013年10月18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3年10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9,319,627.3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9,319,627.3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3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北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及比例: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其他3名自然人合计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上述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该公司设立事宜。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为跟进国家对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建设分布式发电电站,通过电站运营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占有市场份额,本公司拟与王飘、柳生权、吴志军3名自然人在湖北黄冈龙感湖地区共同设立湖北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下称“湖北洁新公司”)。湖北洁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其他3名自然人合计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上述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该公司设立事宜。

      二、 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除本公司外,其他3名自然人投资主体情况: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出资人及出资方式、比例:

      ■

      5、主要经营业务: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

      6、经营期限:30年

      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跟进国家对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建设分布式发电电站,通过电站运营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占有市场份额。

      2、带动动力源公司光伏EPC业务的成长。

      3、增加动力源公司光伏逆变器的销售和市场占有率。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1、公司财务流动资金的风险: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的电力设计、工程,以运营电站(主要是分布式电站)为主要收入,因此电站的投入费用较高,可能带来流动资金的风险,目前考虑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1)控制好项目投入产出的匹配,使得前期投入部分资金建设第一期项目后,能够以项目运营收入完成第二期的投资;做好以一养一的规划,杜绝盲目扩张。

      (2)建立好贷款渠道,即可以以较低的贷款利率(例如地方对新能源的政策)完成在建项目的投资。

      (3)建立融资渠道,利用好公司前景引入更大的投资商以完成融资渠道。

      2、政策风险:新能源作为国家主要引导和推进的业务,目前仍然享受国家补贴政策,随着新能源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国家将会逐渐降低新能源补贴的政策,公司应尽快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利用好国家对新能源政策的补贴期使得公司能够快速成长,以减轻国家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冲击。

      六、备查资料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