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92 公司简称:中电远达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脱硝催化剂业务全行业急剧下滑的影响,公司脱硝催化剂销量、售价同比大幅下降;虽然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于2014年底完成交割,但新增特许经营业务收入、利润增加仍然无法弥补催化剂业务大幅下滑的影响。公司受益于减持部分西南证券股权,投资收益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6亿元,同比下降3.09%;利润总额3.09亿元,同比增长33.51%,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1.环保工程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环保工程公司新开工项目15个,新中标工程项目21个,中标催化剂再生基地工程建设项目1个,完成7个项目11台套脱硫、脱硝、除尘装置168试运行。实现营业收入10.46亿元,同比增长2.76%,受中标工程项目中技改项目较多及总承包合同中分包量增加等因素影响,实现利润总额2585.95万元,同比下降50.11%。
2.特许经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除习水二郎建设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已投产,同比新增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装机规模1268万千瓦。报告期内公司特许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12亿元,同比增长46.74%;受新增特许经营资产收益增加及报告期内检修技改较少影响,实现利润总额1.60亿元,同比上涨98.79%。
3.脱硝催化剂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脱硝催化剂业务量、价急剧下滑情况,公司通过继续强化安全与质量管理,着力降低原材料成本,同时积极布局脱硝催化剂再生业务等措施,力争保持脱硝催化剂业务的持续盈利。报告期内,完成脱硝催化剂销售量4542立方米,同比下降73.51%;实现营业收入8934.13万元,同比下降83.01%;利润总额1231.23万元,同比下降91.61%。
4.科技研发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授权专利14项、受理专利10项。催化剂公司“燃煤电厂烟气催化剂脱硝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获得“2014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脱硝催化剂专用二氧化钛的开发及应用”等4个项目获得“重庆市电力科学技术奖” 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把握行业动态,紧盯市场,围绕年度发展目标,在扎实做好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坚持节能环保产业平台战略方向,大力推进新项目发展,拓展业务发展领域。针对脱硝催化剂超出使用期限出现活性降低问题,加快推进催化剂再生项目发展和布局;抓住国家大力推进PPP模式的契机,公司在水务、节能领域在辽宁、江西区域试点PPP模式;通过并购方式,完成对江苏紫光公司的整合,涉足环保装备制造业。在工程业务领域,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在做好中电投集团内部业务的基础上,提升了外部工程业务订单。公司将努力通过切实可行的方式,克服现有困难,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探索搭建新的业务模式,向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的目标更近一步。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的催化剂销售量及价格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催化剂制造有限公司因催化剂销售下降使运输费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水务有限公司借款增加、以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紫光吉地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部出售西南证券收到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的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特许经营业务实现利润总额1.6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51.78%,较去年同期上升17.22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新增特许经营资产贡献利润;公司减持部分西南证券股权,投资收益增加1.74亿元;脱硝催化剂业务实现利润总额1231.23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3.98%,较去年同期减少59.51个百分点,主要受脱硝催化剂业务全行业急剧下滑的影响,公司脱硝催化剂销量、售价大幅下降影响。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15年度预计营业收入实现35.6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9.74%,基本完成年初经营计划目标进度。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表为各业务板块抵消后的数据。(2)上表中的“其他”包括公司的水务、节能及核环保业务。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已基本形成以环保工程、产品制造与技术服务三大价值链为核心,以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为支撑的产业构架体系,业务范围涵盖脱硫脱硝除尘工程总承包、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脱硝催化剂和除尘器制造、核电环保、水务、节能等多个领域,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并拓展到海外市场。
1.具备较强的工程服务能力。公司已累计签约脱硫、脱硝、除尘EPC项目200多个,装机容量超过1.6亿千瓦,合同金额超过170亿元,遍及全国27个省市,并承接了印度嘉佳、土耳其伊斯肯德伦燃煤电厂等3个海外脱硫项目。累计建成150多个工程200余套环保装置,装机容量超过9700万千瓦。
2.实现了特许经营的规模化运营。形成了华北、华中、西北、东北、西南五个区域中心,截止2015年6月底,已投运特许经营项目22个,装机容量30320MW,其中:脱硫容量16400MW,脱硝容量13920MW。
3.拓展了环保装备和产品制造产业链。脱硝催化剂具备设计、生产、催化剂再生、废弃催化剂回收处置、以及钛白粉生产的全过程服务能力,投产至今累计销售催化剂8万多平方米。通过收购江苏紫光进入了除尘器制造领域,具备年产25台套相当于300MW机组配套的电除尘装备、15台套相当于300MW机组配套的袋除尘装备。
4.核环保服务能力初步形成。依托山东海阳核电站SRTF项目的实施,初步形成了从研发、设计、配套、工程于一体的全过程核环保管理体系及工程实施能力,拥有一支素质优异、专业过硬的核环保研发设计、工程建设及管理人才队伍。
5.水务一体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通过100余个电厂水处理项目锤炼,掌握了电厂全过程工艺技术和施工管理能力,正在二郎电厂实施首个电厂“水岛”示范工程;拥有5个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投资运营项目,规模达到17万吨/天。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因公司报告期内减持西南证券股票,最初投资成本按减持后比例计算。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注1:上表中数据为按产权合并口径列示。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014年12月末股本总数600,628,3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1.3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78,081,689.01元;同时以2014年12月末股本总数600,628,37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转出资本公积180,188,513元。7月13日,公司已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未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5户,合并范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5-039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3人,委托出席2人(董事余炳全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杨东旗先生,独立董事杨晨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廖成林先生);监事会成员3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艺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相应条款如下:
“一、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600,628,377元人民币。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780,816,890元人民币。
二、原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00,628,37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600,628,377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780,816,89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780,816,890股。”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编号:临2015-040号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6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11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委托出席2人(监事张曲锋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罗运伟先生,监事夏守忠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彭冬曲先生);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关于审议张曲锋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材料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中电远达 公告编号:2015-041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
至201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15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15年9月11日、9月14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
(三)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 系 人:黄青华
(三)联系电话:023-65933055
(四)传 真:023-65933000
(五)邮政编码:401122
特此公告。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