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50 900914 公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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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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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大幅增加是由于本公司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市,其市值增加所致。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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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企业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稳定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上下团结一心,积极进取,克服困难,扎实工作,提高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4亿元,同比增长1.06%;完成净利润1.15亿元,同比
增长12.18%,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1、推进卓越绩效管理提升质量、服务水平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引导所属企业运用卓越绩效管理理念、方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上半年,锦江汽车结合动态监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推进卓越绩效管理,实现降本增效,商务租赁车节省修理成本12%,节省油料成本1.1%,净增长包车业务60辆,新增客户40家;出租车经营在面临市场竞争激烈、驾驶员紧缺的不利情况下,转变管理思路,改进管理措施,完善招人用人留人制度,以管理绩效提升促进经济效益增长,新投入445辆白色新“途安”出租车,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服务;旅游大客车新增商务班车63辆,包车数量占车辆总数83%,大客车接待蓝宝石公主号、阿卡迪亚等邮轮21艘,服务728辆次,居上海邮轮接待龙头地位。
上半年,圆满完成国宾接待任务一级团9批,二级团16批,部长级以下548批。承接亚洲银行行长会议、华交会、全国检察长会议、花滑世锦赛等大型会务、会展、赛事等接待用车1000余辆次。
2、“锦江汽车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进一步推进“锦江汽车服务中心”周边场所、配套设施的改造改建,实施并完成了二号工程钢结构汽车坡道建造项目、100号食堂改造项目、别克4S店接待大厅外墙改造项目。
同时,积极提升“中心”转型功能,增强集聚效应。报告期内,“锦江汽车服务中心”4家4S店共销售新车3444辆,车辆维修3.5万台次;实现营收5.9亿元,同比增长2.5%。
3、尚海冷库转型改造
积极稳妥地推进尚海冷库转型改造工程。报告期内,已完成了客户清退和收氨除霜等工作。在此期间,锦江低温、尚海冷库制定了收氨操作程序及应急处置预案、氨泄漏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操作环节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在外聘专业公司的配合下,安全环保、有序可控的完成了收氨除霜工作。
4、积极探索“汽车租赁”新思路
针对复杂多变、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及所属锦江汽车坚持以创新发展应对挑战,积极探索突破传统“汽车租赁”模式的新思路,谋求中外合作对接租车领域的新途径,并积极寻求合作伙伴探索可行合作途径。
5、吴淞新建冷库建设情况
吴淞新建1万吨综合冷库,于2015年初,9000平方米主体建筑已经完工,5月底完成调试工作,6月20日整体完工,截止报告期末,吴淞新建冷库处于试运行阶段。吴淞罗吉公司边建设边招商,在建设的同时,根据客户要求和作业流程,开展员工培训,制定组织架构、岗位设置、运营模式、激励机制,争取尽快投入正式营运。
6、低温供应链建设情况
锦江低温公司按照提升产业能级、加快转型发展要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物流服务链为支撑,打造集食品进口、报关、报检、仓储、配送为一体的全程供应链管理商业模式,推进锦江低温向现代服务业转型步伐。
(二)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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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报告期内,本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需追溯重述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3 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4.4 本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15-015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独立董事陆红贵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本公司定于201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刊登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提名邵晓明、马名驹、戎平涛、朱虔、袁辽骏、康鸣、段亚林、洪剑峭、夏雪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段亚林、洪剑峭、夏雪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文君、胡茂元、陆红贵、林莉华将不再续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在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期间的忠实、勤勉尽责表示肯定,同时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以上,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拾万元(含税)的津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5年9月2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议案。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15-016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半年报》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提名王国兴、潘建畅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以上,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15-017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2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 2419 号龙柏饭店二楼莲花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9日
至2015年9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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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8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将在会议召开前 5 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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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
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
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登
记。
(二)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24 日 上午 9:00--下午 4:00。
(三)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咨询电话:021-52383315。
(四) 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以书面通讯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书面通讯(以收
到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9月 24日。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会议不发放任何礼品和有价证券。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100 号 28 楼 邮政编码:200002
联系电话:021-63218800--202 传真:021-63213119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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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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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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