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5-临04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来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冠豪高新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冠豪高新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了解公司募集资金上半年的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临051)。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5-临05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陈海青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半年报的编制过程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对公司募集资金上半年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临051)。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5-临05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0号)核准,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在内的6名认购对象发行股份81,035,4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6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元,其中中国纸业以债权认购金额300,000,000元,该部分发行 时不直接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现金发行规模为400,956,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2,756,6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2月16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专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6号)。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51,661.5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614.08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东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霞山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年3月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上述两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豪”)为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经营主体,2015年3月16日,浙江冠豪及中信建投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新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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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