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2015-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5-04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7日,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朱在龙先生通知,朱在龙先生原质押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8,425,000股高管限售股已于2015年8月26日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朱在龙先生质押股份的有关事项,投资者可查阅公司于2014年9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在龙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78,200,00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16.29%。本次部份股权解除质押后,朱在龙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44,475,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4.96%,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07%。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