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5-020号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王连海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马正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同意张明剑先生和严瑞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职务的申请,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同意于2015年9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备查资料
1.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马正兰先生个人简历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马正兰先生个人简历
马正兰,男,汉族,43岁,河北省东光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1994年中国矿业大学毕业后,历任永煤集团陈四楼煤矿技术员、支部书记、副矿长、矿长,永城煤电控股集团副总经理,河南煤化集团新疆公司董事长,鹤煤公司总经理,河南能化集团党委常委兼鹤煤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河南能化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义煤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郑煤集团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15-02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上午10点,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春生先生召集,应参加监事11人,实际参加11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证所有关信息披露准则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宋建成先生和胡德进先生辞去公司监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的议案。
因年龄原因,宋建成先生和胡德进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宋建成先生和胡德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2015-022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6日
至201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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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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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方式:参会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4年9月14日9:00—11:00,15:00—17:0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人:龙书平、屈亚宁
(二)联系电话:0371-87785121 联系传真:0371-87785126
(三)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
(四)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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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