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1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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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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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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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整体温和复苏,但增长动力不足。因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房地产、政策和空调成品库存高企等多重因素影响,空调及冰箱产品市场产销下滑,上半年市场整体需求疲软,产品更新换代、消费升级成为推动整个两器行业运行的主要动力。有色金属行业由于市场需求乏力,产能过剩矛盾日益加剧,市场竞争激烈,大宗商品尤其是行业上游的原材料铜、铝价格持续走低,有色金属行业的盈利水平持续走低。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持续推进技术改造、合理调整产品结构,保持了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工作在报告期内顺利完成,新增股份于2015年6月26日上市,理工雷科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将主营业务拓展至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卫星导航、雷达系统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等领域。公司在经营规模、持续稳健的发展能力和经营效率等方面发生了质的飞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7,959.92万元,同比下降2.2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8.60 万元,同比增长36.15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05号《关于核准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批准,公司向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创新高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刘峰等39位自然人发行72,679,633股新股用于购买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向北京弘达伟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合伙)、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雷科众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4,220,000股新股募集相关配套资金。2015年6月8日,理工雷科完成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12515884)。理工雷科100%的股权已过户至常发股份名下,理工雷科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本次将理工雷科并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小平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金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05号)核准,公司向北京弘达伟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雷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科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雷科众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4,220,000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公司收购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雷科”)的现金对价、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用于理工雷科的持续发展,发行价格为8.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6,424,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740,000.00元(其中:承销费与发行相关的财务顾问费6,7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4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684,200.00元。2015年6月12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费及与发行相关的财务顾问费用6,700,000.00元后的189,724,200.00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15]B066号)审验。
2、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以及用于理工雷科的持续发展。
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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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15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礼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948万元,监管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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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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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常发股份,股票代码:002413) 于 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25日、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15日、2015年8月2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2015-041、2015-042、2015-046、2015-048),并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因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2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本次重组方案为公司大股东江苏常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制冷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具体为常州常发制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常州市武进江南铝氧化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介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正在开展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
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