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5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副董事长孙晓峰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宋尚龙先生、王广基先生、柳红女士、李玉先生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谢地先生、谢地先生、黄百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见2015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语湖花园”项目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山语湖花园”项目位于南京市龙王山区域南侧,项目占地7.04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9.60万平方米,容积率1.1,其中住宅面积7.34万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84万平方米。
根据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需要,现同意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语湖花园”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7.42亿元,预计实现销售收入9.3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21亿元,净利润0.91亿元,投资利润率为16.29%,销售利润率为9.71%。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现决定对总部部门进行调整,增设企业文化部,将"信息管理部"更名为"信息与智能化管理中心",调整后公司总部下设14个职能部门,分别为总裁办公室、发展规划部、信息与智能化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法律部、财务资产部、综合计划部、投资管理部、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企业文化部、网上银行结算中心、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各部门按照专业分工对所属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及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99,000万元,期限1年;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并购借款5,000万元,期限3年;同意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150,000万元,期限1年;同意公司继续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湖大路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20,000万元、2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鹿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阿城)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7,000万元、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910,74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5.32%,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5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姜余民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9名,实到监事7名,监事于来富先生、韩冬阳先生分别委托监事孙弘女士、李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见2015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6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1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05,213,679 股,发行价格为4.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26,636,767.8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2,116,246.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22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于2015年4月23日出具了中准验字[2015] 1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2,30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92,116,246.48元,其中募投项目投入1,892,116,246.48元(包括补充流动资金592,116,246.4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1,0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2,547.52元,为银行存款利息(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15年4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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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5年5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50,000,000元,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准专字[2015]1304号《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借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根据拟偿还银行贷款的到期情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提前归还,仍继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2015年6月30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为1,000,000,000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下转6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