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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5-041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陈枫、独立董事刘晓辉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魏钢及独立董事隋国军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表决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今天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由于公司董事刘锡铭为该项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万恒(香港)民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今天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由于公司董事刘锡铭为该项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万恒(香港)民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今天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由于公司董事刘锡铭为该项议案的关联董事,故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9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41   股票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5-042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民族”)

      2、时代万恒(香港)民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民族”)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为辽宁民族提供的本次担保额:2,2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2、公司为香港民族提供的本次担保额:1,480万美元及6,75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82万美元(折合4,781万元人民币)。

      3、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民族为香港民族提供本次担保额:1,0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21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同意为辽宁民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进口授信提供2,2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同意为香港民族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48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出口贴现、定期贷款等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同意为香港民族向香港花旗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14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打包贴现、外汇产品等提供6,750万元人民币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民族为香港民族向香港花旗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14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打包贴现、外汇产品等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1名关联董事没有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同意此决议。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

      1、时代万恒(辽宁)民族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锡铭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各种服装、服饰的研发、设计和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及国家有关特殊规定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11,780万元,净资产742万元,资产负债率92.15%。主营业务收入13,322万元,利润总额-407万元。

      2、时代万恒(香港)民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锡铭

      注册资本:400.70万美元

      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销售。

      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资产13,833万元,净资产4,914万元,资产负债率64.48%。主营业务收入17,351万元,利润总额-313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需在实际发生时再具体签署。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鉴于辽宁民族及香港民族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辽宁民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进口授信提供2,2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同意为香港民族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48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出口贴现、定期贷款等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同意为香港民族向香港花旗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14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打包贴现、外汇产品等提供6,750万元人民币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民族为香港民族向香港花旗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14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打包贴现、外汇产品等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银行批准之日起)。

      1名关联董事没有参与上述议案的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同意此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为辽宁民族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进口授信提供2,200万元人民币信用担保;公司为香港民族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480万美元,提供信用担保;公司及辽宁民族为香港民族向香港花旗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140万美元共计提供7,750万元人民币信用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促进辽宁民族及香港民族的经营发展,解决他们经营活动中所需资金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的同时也能分享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7,950万元,美元3,150万元,无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公告编号:2015-043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

      至201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 2015 年 8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 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五)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登记时间:2015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七)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辽宁时代大厦12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曹健

      联系电话:0411-82357777-756

      传真:0411-82798000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600241@shidaiwanheng.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