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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37 公司简称:歌华有线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实施“一网两平台”发展战略,加大内容、渠道、平台建设和资本运作力度,推进公司“从单一有线电视传输商向全业务综合服务提供商、从传统媒介向新型媒体”的战略转型,加快全媒体产业布局,全力打造新型媒体集团。截至6月底,公司注册用户数量达到560万户;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用户累计达到432万户;家庭宽带用户累计达到35万户。

      公司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折旧和业务运行成本下降。201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0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9亿元,同比增长57.61%。

      公司具体经营情况请详见本章中“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受营改增扩围影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折旧成本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销售部门固定资产有所增多,折旧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管理部门人工费用及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可转债转股及赎回导致利息支出减少,同时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联营企业等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加大了研发投入。

      2、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5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917.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935.03万元,增幅57.61%。主要原因是本期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6,090.57万元,去年同期公司按25%的税率计提了企业所得税费用,2014年12月公司在获批免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后,冲销了2014年当年已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费用,本期公司未计提企业所得税费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2015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1)积极拓展新媒体新业态相关重点工作

      ①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新媒体。目前,高清交互数字电视平台播出175个数字电视频道(含标清数字电视频道149个、高清数字电视频道26个和18个数字广播频道;在线视频点播节目9.1万小时(其中高清节目3.3万小时);提供直播、看吧、点播、院线、回看等14大项应用,推出多个创新品牌栏目。“歌华高清”新上线了“高清纪录”,累计上线5套高清轮播频道;“歌华导视”优化内容编排,利用二维码增加互动体验。

      ②广告经营。上半年,积极推进广告产品开发,完善广告播发管理系统,规范常规数据服务;积极与数据公司沟通,打造全新的广告主认可的数据标准体系。

      ③“中国电视院线联盟”事宜。公司拟联合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砖丝路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北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组建中国电视院线运营公司,并拟联合重庆、广东、深圳、山西等十余家省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发起设立电视院线控股公司。

      ④“电视游戏产业联盟”。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GAME+ 融合开创未来”电视游戏产业联盟筹备会,会议旨在以内容合作为基础,形成集游戏平台、产品研发、发行渠道、游戏周边于一体,覆盖强大有线电视娱乐生态系统,推动有线电视网络加快升级,提升广电行业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2)稳步推进电信增值业务

      ①家庭宽带业务。截至6月底,家庭宽带用户累计达35万户。为满足宽带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继续加强内网资源建设,公司启动了家庭宽带业务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

      ②集团数据业务。上半年,公司负责承担了多个重点专网专线项目,新中标“北京市免费无线接入管理平台”、朝阳政务外网升级等项目。

      3)加快基础网络建设,提升平台应用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对云平台进行升级。截至6月底,云平台已完成升级398万户,实现了对云游戏、云飞视、云博物馆、国学诵读等云业务的支撑。

      ①云游戏。1月20日,歌华游戏专区正式推出云游戏产品,覆盖398万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用户,已累计更新近60款热门的游戏内容。5月,云游戏平台上线了多款互联网属性的游戏产品,有效提升用户黏度。

      ②云博物馆。云博物馆是公司基于云平台虚拟现实(VR)技术开发的文化共享服务。公司积极开展与首都各文博场馆的合作项目,努力实现对相应展馆、展览、展品的3D虚拟展示。目前,已上线国家博物馆、抗日战争纪念馆。

      ③云飞视。云飞视是基于大规模高清交互用户推出的跨屏应用,覆盖电视机以及手机、PAD等智能终端,可跨屏提供高清、流畅的电视直播,回看、点播等交互应用,以及“推屏”、“拉屏”、“多屏”、语音遥控、输入替代等丰富多彩的云应用,实现了家庭环境无处不在的电视服务,是向电视服务移动化迈出的重要一步。云飞视于5月26日上线。

      ④国学诵读。基于“歌华云平台”能力系统及移动互联网应用模式,公司自主研发了“国学诵读”创意应用服务,于1月30日正式推出。截至6月底,“国学诵读”应用已覆盖北京市上千所学校、上万个班级,注册用户近23万户,共完成260余万篇诵读作品,诵读作品访问量累计达3200余万次。

      4)加强对外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①与东方明珠战略合作。公司与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积极推进在互动点播、电视购物等有关项目的深度合作,并互为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强化股权和资本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

      ②与中影股份战略合作。公司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业务、资本等领域展开战略合作。近期,公司主要参与投资《大唐玄奘》、《中国推销员》、《我的战争》等影片的拍摄。

      ③与视联动力战略合作。公司与北京视联动力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和运营“歌华视联网”,提供高品质视频通信及增值业务,搭建面向北京市各领域的智慧城市服务平台。

      ④与奇虎科技、金砖丝路战略合作。公司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及金砖丝路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三方将在技术领域、视频领域、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相关业务、智能家居等方面开展合作。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布局新媒体具有用户、网络、平台、服务、安全保障、产业链融合等基础和优势。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本期对外投资金额与上年同比增加188,459,960.63元,增长了100%。报告期公司完成了下列股权投资:

      完成对上海异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总金额为22,500,000.00元,占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的15%;

      完成对北京北广传媒移动电视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总金额为134,859,960.63元,占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的26%,本次增持后公司持股比例为30.49%;

      完成对北京北广传媒影视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总金额为26,000,000.00元,占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的10%,本次增持后公司持股比例为20%;

      完成对北京歌华视讯文化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总金额为5,100,000.00元,占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的51%;

      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详情请参见财务会计报告中会计报表附注五、8和附注五、10。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情况请参见财务会计报告中会计报表附注一、2和附注十四、3;参股公司情况请参见财务会计报告中会计报表附注五、8。子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披露了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以2015年6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68,352,026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0,303,364.68元。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6月17日。

      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六)其他披露事项

      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本报告期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董事长:郭章鹏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81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当日刊登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石鸿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石群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石群峰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认为董事候选人石群峰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合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群峰先生,1977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北京广播电视台研发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曾任吉林市电视台记者、主持人,北京北广传媒集团发展规划部媒体研究主管、北京广播电视台研发部媒体研究主管。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82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