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5-5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实业”)的通知,获悉以下事项:
中恒实业质押给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67,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部分股权已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的股权数为13,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6%),该部分股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上述股权质押的事项已于201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260,884,28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2.52%。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 245,880,776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 15,003,507 股。中恒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34,403,50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24%,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219,4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 15,003,507 股。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5-53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收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许淑清涉嫌犯罪线索指定管辖的通知》要求,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淑清以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查中。
许淑清女士已书面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公司董事姜成厚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的职责,行使上述职务权利、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已确定于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将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