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5-06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吴振平、徐守浩因出差,分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刘朝建、詹灵肖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虞文白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祝灿庭代为出席并表决。
●本次董事会共四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10:00在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吴振平、徐守浩因出差,分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刘朝建、詹灵肖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虞文白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祝灿庭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虞建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四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93,117,248.18元,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273,953,51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410,930,265股。上述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84,883,775股。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划转三级子公司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便于管理,本公司将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三级全资子公司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划归公司本部持有。上述股权划转不改变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办理相关股权划转事宜。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四)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5-064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5-063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 本次监事会共两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 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 11:00在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一、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93,117,248.18元,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273,953,510股为基数,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410,930,265股。上述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84,883,775股。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二、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一)、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2015-06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
至201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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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的时间:2015年8月29日
披露的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日期、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冉旭
电话:0951—6898221
传真:0951—6898221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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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