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13 公司简称:南京医药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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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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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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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撑宏观经济企稳回升,但转型升级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持续存在。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大背景下,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新型商业模式探索推进,提升行业供应链地位目标明确。报告期,公司努力践行 “忠诚、钻研、实干”精神,积极面对激烈市场竞争,主动克服药品招标政策对业务发展的冲击,聚焦主业,稳中求进,实现了主营业务和整体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报告期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19.88亿元,同比增长11.65%;权益净利润8,053.50万元,同比增长212.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812.79万元,同比增长331.91%,经营业绩保持了向好发展势头。
1、与WBA进入实质性战略合作落地阶段,增强沟通交流,提升管理水平
2015年是公司与WBA开展实质性战略合作的元年。报告期内,公司与WBA双方加强沟通交流,共享优势资源。WBA定期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调研与分析,为公司下一步筛选、建立战略型和伙伴型供应商合作关系奠定了基础,也为经营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改善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分析方法及工具。同时,公司利用WBA供应链资源优势,会同下属子公司与部分重点厂商积极拓展工商合作新路径,逐步探索在优势品种、药妆、器械及合约销售上的具体项目合作。
2、顺应政策、聚焦主业、拓展创新,努力打造并发挥品牌优势和影响力,推动批零一体协同发展
报告期,国家医改新政频出,年初卫计委确定苏、皖、闽、青四省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公司三个主要业务板块均在此内,加之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出台,对整个医药流通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和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医改新政挑战和市场变化新格局,通过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优化供应商和品种结构、加快区域市场内部资源协同协作、完善区域业务网络布局等各项措施,协同各子公司积极争取药品集中配送权,市场份额稳中有升。
报告期,公司继续深化实践药事服务管理模式,在续签老客户同时亦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特别是南京药业公司发挥中药药事服务效能,已运行5年的中药煎制服务中心已有22家稳定客户群体,上半年实现销售1,211万元,同比增幅逾11%;销售处方量逾77000张,同比增幅近16%,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上半年,公司零售业务以制度建设和门店改造为抓手,强化零售连锁标准化管理和集团化管控。与此同时,公司开展多模式(中医中药模式店、社区店、商圈店、O2O店)零售连锁业务,丰富新品种并推动DTP药房建设,线上业务起步发展。公司批零一体协同发展相关工作也完成了经营管理模式优化设计,并在品种嫁接、财务业务系统对接和供应链关系管理上开展相关工作。
3、以物流信息化为基础,加快推进物流中心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
根据物流建设规划,公司上半年一方面继续在医药物流综合服务上实施信息化建设,通过规范管理和对标分析,不断提升现代物流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业务区域物流中心建设。具体项目上,南京物流中心确定建设基地,搭建以物流信息化为基础,面向集成化供应链和药事服务的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满足未来5年综合业务发展需求;合肥天星物流中心主体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力争实现年内竣工并完成搬迁的目标;苏北、福建等地区的物流中心也在研究论证过程中。
信息化建设是公司战略管控、主营业务创新及整合运作的重点支撑。上半年公司在供应链服务信息化平台、健康服务信息化平台、供应链可视化信息系统等信息化项目上取得显著进展,并把建立企业药品经营目录及实行统一管理列为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
4、全面强化企业综合管理,努力提升集团化管控水平和运营能力
报告期,公司持续重视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不断修订、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深入开展全面内控建设;基于全面预算管理方式,公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并降低资金成本,强化对付现费用及应收账款的管控和清理,推进资源整合,提升公司资产配置效益和效率;质量管控上,公司顺利取得新版GSP认证证书,对质量管控体系建设、GSP常态化管理及整改落实常抓不懈,并通过商品编码统一工作积极探索与实践质量管理创新工作。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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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管理费用较上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持续加强费用管控,费用总额正常波动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财务费用较上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国家下调贷款基准利率及公司推进创新融资方式,降低整体综合融资成本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行业政策影响,应收账款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继续推进创新融资方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资产负债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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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受医改招标政策影响,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支付医院保证金增长所致;
应付票据变动原因说明:应付票据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应付利息变动原因说明:应付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尚未到期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所致;
应付股利变动原因说明:应付股利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股利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新工投资集团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向公司提供同期基准利率借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继续推进创新融资方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说明: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2其他
(1)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2015年1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以拓宽融资渠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5-00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78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5-020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5年5月22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5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第一期发行总额为8亿元,票面利率4.15%,期限为270天。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5-03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5年7月23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5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第二期发行总额为4亿元,票面利率3.80%,期限为270天。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5-05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5年8月13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5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第三期发行总额为4亿元,票面利率3.94%,期限为270天。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5-06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5年8月24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5年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第四期发行总额为4亿元,票面利率3.90%,期限为270天。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5-063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15年7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增加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5-05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加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额度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5年2月25-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期限6个月,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5-018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15年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补充公告》。
2015年3月5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第一期发行总额为8亿元,票面利率5.4%,期限为6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5-019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公告》。
2015年7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5-050之《南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 10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15-028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公告查询索引为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基本按照进度完成,利润总额和权益净利润均超进度完成。下半年中,公司将继续主动、积极适应新医改背景下的政策及商业环境变化,围绕公司年初确定的经济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聚焦主业,开源节流,确保经营有质量地稳定增长并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管理目标。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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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为满足公司与WBA战略合作产业政策性要求,公司完成药品制造业子公司相关资产剥离工作,报告期无药品制造业务发生。
2、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流通业,基于公司业务特点,未列示分产品报告分部。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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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在于规模渠道及商业网络优势、药事服务业务模式创新优势、仓储及物流配送优势、集成化供应链体系建设以及与国外先进生产力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核心竞争力分析"内容。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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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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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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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7月17日-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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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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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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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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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2015年1月15-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南京医药合肥物流中心项目投资的议案》,为符合新版GSP对药品合理、安全储存作业的规定,达成合肥物流中心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战略目标及达到地方政府容积率与投资强度要求,董事会同意南京医药合肥物流中心项目扩大建筑面积约20,865㎡并增加项目投资约9,319.8407万元。本次扩建并增加投资后,南京医药合肥物流中心总建筑面积约70,865㎡,投资总额约26,019.8407万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南京医药合肥物流中心已完成项目主体施工建设。
2、2015年1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地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90亩的工业用地作为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新地址,并与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相关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其他内容与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原规划保持一致。
2015年7月17日-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的议案》,为满足GSP政策法规要求,提高项目土地投资使用效率,争取提供土地及相关优惠政策,同意公司增加南京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金额,项目建设规模由50,000平方米增加至70,000平方米,其中主要包括中药煎制中心、办公辅助、地下停车场等;一期总投资额由20,000 万元增加至27,000万元,增加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拆迁补偿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就该项目与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物流建设投资协议》,目前该项目正进入总体建设规划报批阶段。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未发生变化。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公司于2015年1月9日与石河子开发区康悦华商贸有限公司 (“康悦华商贸”)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兵团零售医药公司”) 93.75%的股权转让给康悦华商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4.83万元。兵团零售医药公司已于2015年2月1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兵团零售医药公司本期末不再纳入资产负债表合并范围,其期初至处置日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范围。
2)公司非全资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2日新设成立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同春医药有限公司,当期注资额人民币6,300,000.00元,持股比例为51.22%。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陶昀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