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5-046
债券代码:112164 债券简称:12河钢01
债券代码:112166 债券简称:12河钢02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日接到控股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集团”)关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方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通过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增持
3、增持数量:7,64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2%)
4、增持均价:4.17元/股
5、增持总金额:3189.46万元
6、增持时间: 2015年9月1日
本次增持前,邯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015,981,4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2%;增持后,邯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023,621,9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9%。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并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中作出的相关承诺,自2015年8月24日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12个月内,邯钢集团将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87亿元(注:包括邯钢集团2015年9月1日增持的3189.46万元在内)。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邯钢集团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持股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邯钢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