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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易斯拐点期的城镇化政策
    2015-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吴 垠

      刘易斯拐点期的中国城镇化进程表明:不是所有类型的中国城市都适宜大规模地发展服务业来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并吸纳就业。相反,以第二、第三梯队为代表的相当一部分城市(群)应该注重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并以相对有吸引力的工资水平就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由此可见,选择适宜的产业发展模式也是克服人口红利衰竭并使中国城镇化平稳度过刘易斯拐点期的关键。用产业创新发展对冲人口红利衰竭的趋势是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实现平稳度过刘易斯拐点期的一条捷径,我国各级政府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推动产业模式跃进的重要推动力量。

      中国正式出现城市劳动力供给的短缺现象,大概是在2004年的一些沿海城市中。最初,人们只是认为这种季节性的农村务工人员回流现象不会持续太久,也没有太在意这种劳动人口的结构性变化对城镇化的冲击和影响,因为常识判断告诉我们:中国仍旧是一个劳动力供给远大于需求的国度,城镇化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而不是考虑劳动力的短缺问题。

      但经过仔细分析,我们发现,刘易斯拐点期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表现越来越明显是和人口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变迁直接相关的,再加上地方发展型政府在土地、住房、社会保障、户籍制度等社会保护政策方面的欠缺,使得城镇化在新的历史时期从战略上、方向上和政策上都有调整之必要。

      适宜的产业发展模式

      帮助中国平稳度过刘易斯拐点期

      

      从人口结构来看,中国城镇化的人口红利期已经开始走下坡路,曾经对30年改革开放作出巨大贡献的40后、50后、60后和70后逐渐淡出人口红利的顶峰期,取而代之的是80后、90后以及更加年轻的城市务工人员。

      这种快速的就业结构转变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加速了人口就业的压力,适合城市正规部门(如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国有部门等)要求的就业门槛一再高筑,许多适龄劳动力是望而却步的;而即便是在城市非正规部门就业的替代性也并不是很高。

      所以,从人口就业与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角度来看,需要着重解决被抛出体制外的“老人”和80后、90后乃至更加年轻的这部分劳动力“新人”的就业稳定性与户籍福利性问题。所谓就业稳定性,不是指重新回到计划经济时期体制内就业国家大包大揽的就业模式,而是增加这些就业人群在城市非正规就业的正规化水平。

      从产业结构看,中国的城镇化产业分布“雁阵模型”趋势十分明显。第一梯队显然是以北、上、广为代表的沿海发达城市,其传统制造业基本外迁至中西部,其服务业逐渐趋近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非正规就业的机会多;第二梯队是中西部内陆省份的省会城市、内陆直辖市(重庆)、计划单列市和人口规模超百万的城市,这些城市承接了部分东部沿海地区转移来的传统制造业和加工制造业,又同时发展了一些相对高端的现代科技产业制造业,服务业水平相对沿海地区落后,非正规就业集中在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的产业链外包末端,近年来就地吸纳了不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三及后续梯队是各省、市(区)的二、三线城市,它们也有类似的产业承接趋势,但因各地生产、生活环境与成本的差异不同,这些城市就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还有所不同。

      刘易斯拐点期的中国城镇化进程表明:不是所有类型的中国城市都适宜大规模地发展服务业来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并吸纳就业。相反,以第二、第三梯队为代表的相当一部分城市(群)应该注重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并以相对有吸引力的工资水平就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从以上论述可见,选择适宜的产业发展模式也是克服人口红利衰竭并使中国城镇化平稳度过刘易斯拐点期的关键。用产业创新发展对冲人口红利衰竭的趋势是发展中国家城镇化实现平稳度过刘易斯拐点期的一条捷径,我国各级政府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推动产业模式跃进的重要推动力量。

      以土地、住房、基础设施的联动

      规划新一轮城镇化

      如果说城市社会保障、户籍制度改革、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是城镇化的软件,那么,土地整理、住房规划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就是城市安然度过刘易斯拐点期的“硬件”。如果说“软件”的完善尚需时日,那么硬件的建设显见是中国各城市地方政府在任期内既有政治意愿也能集中人财物力以求解决的重要工程,只是如何在大规模劳动力涌入城市的同时,规划好这些“硬件”的建设,就要有长远的眼光与决策了。

      第一,TOD模式与城市土地整理:包容性发展思路。

      人口异地城镇化是刘易斯拐点期中国城镇化的重要特征。显见,城镇化新阶段的土地整理要充分考虑这些外来人口的出行、住房等基本生存需求,在城市空间开发潜力并不富裕的条件下,需要实施一套符合国情且最经济实惠的土地整理方案。

      我认为,可以采取TOD模式与城市土地整理的联动方案来求解这一难题。其中,TOD是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开发模式。它不是单纯地建设几条地铁、公交、轻轨线路满足人们出行需要的工程,而是以公交线路为轴,带动城市连片土地科学开发的新思路。

      同时,还应想方设法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地下排水排污等隐蔽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共活动空间,以及加快面向大众的城镇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契机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并注重城市人文建设,推动城乡二元文化的一体化;通过改善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切实预防并治理好各类“城市病”。

      第二,住房保障:稳定城市人口预期的重要手段。

      相比那些陷入较为严重城市病的国家(如拉美地区),我们的城镇化始终注意了以较为实在的住房供应体系来稳定城市居民的预期。所以,大范围的“城中村”在中国还没有形成,但不少于2.5亿规模左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涌动也使我们的城镇化无法掉以轻心。

      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出台,显见是因应了这一发展趋势。我们看到,这一城镇住房保障工程基本还由各级地方政府牵头完成,在几大方面还存在待改善的问题:一是资金筹措过度依赖于财政,社会化资本援助不足;二是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产权结构还尚待明晰;三是差别化住房供给体系中提供给城市非正规就业人群的比例还不够的问题。

      为了稳定城市常住人口的预期,我认为,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保障房应产权国有化,并以此稳定居住人口的预期;社会资本的引入应承诺以其他(如税收、广告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来稳定其未来的企业经营成本缩减预期,而不是把保障性住房体系当作盈利工具来吸引社会资本;最后是加强住房管理,包括信息、准入、收回、价格等各方面的具体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那些还未能完全立足于城市的务工者的基本居住需求,让他们在这样一个住房保障体系下有机会和能力来实现中国梦的“城市篇章”。

      (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