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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5-085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确认公司已将召开本次会议的安排及相关议案依照《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进行通知。会议于2015年9月7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日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一年期人民币捌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苏日明和苏永明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共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的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有效期至2016年5月22日。本次公司拟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一年期人民币捌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综合授信具体事项如下:

      1、综合授信总金额:人民币捌仟万元

      2、综合授信期限:1年

      3、综合授信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4、综合授信用途:用于采购黄金、钻石等原材料及产成品

      5、结息方式:月结

      6、担保方式:①以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所有货品(包含但不限于黄金、铂金、k金、钻石等原材料和展厅镶嵌产成品等)提供浮动抵押担保。

      ②由苏日明、狄爱玲、苏永明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一年期人民币伍仟伍百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苏日明和苏永明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 2015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的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有效期至2016年5月22日。本次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一年期人民币伍仟伍百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综合授信具体事项如下:

      1、综合授信总金额:人民币伍仟伍百万元

      2、综合授信期限:1年

      3、综合授信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4、综合授信用途:用于原材料采购

      5、结息方式:月结

      6、担保方式:由苏日明、狄爱玲、苏永明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股票代码:002740 股票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15-086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二个交易日(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并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 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部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