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5-056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7日以通迅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再次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15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是为了更好地突出主业,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3)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a.主要交易对方
经各方磋商,初步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
b.交易方式
拟以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目标公司股权。
c.标的资产
主要从事园林行业。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停牌期间,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有序开展,截止目前,中介机构正深入开展对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评估和审计工作,公司及有关各方对目标公司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在进一步沟通中,期间公司已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a、2015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42),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b、2015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44),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2015 年7月15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c、2015年7月22日、30日、8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45、046、048);
d、2015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50),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e、2015年8月19日、26日、9月1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52、053、055)。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各方仍需进一步细化和沟通协调重组方案,因此无法按期复牌。
4、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快对标的公司的尽调、审计、评估工作,并进一步就收购细节进行谈判。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后按相关规则申请继续停牌,自2015年9月15日起预计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