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5-09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金科宜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日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一宗土地的使用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为“2014-C-204号”,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奇林湖路(东邻:波特荒山绿化;南邻:新疆陆地石油有限公司;西邻: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北邻:新疆安泰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建设用地面积149,226.74平方米,容积率≤1.0,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6,950万元。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5-095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7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及陶虹遐女士的通知,根据增持计划,9月2日和9月7日,黄红云先生通过 “银河汇通2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4,000,000股,均价为5.30元/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10%;陶虹遐女士通过“华证护航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8,463,401股,均价5.31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截止本公告日,黄红云先生累计增持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陶虹遐女士累计增持22,222,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及陶虹遐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25,835,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6%。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实际控制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