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8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要求,并认可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1.同意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本计划下员工持股累计所涉及股份之总数,不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批准日公司发行股本总额之5%,股票来源为本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定向增发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计划的参加对象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全体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设立本计划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计划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锁定期、存续期、管理模式等。
(2)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协助公司执行本计划。
(3)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计划所需各项相关审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核准、备案、注册登记、申报手续等,以及相关材料的制作、修改、报送、签署等工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计划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6)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务。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蔡咏先生、俞仕新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近期A股股票市场大幅震荡,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进行回购股份,用作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公司董事会认为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调整资本结构,增强投资者信心,回报广大中小股东,也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
(1)价格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30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2)回购期内分红送转的价格调整方法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回购股份规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
(3)回购股份的数量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9.641亿股,若全额回购5%,预计可回购股份不超过0.982亿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6.01亿元。
(2)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6.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5%,回购股份可依法用于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具体方案的推出将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报备与披露程序。
7.决议的有效期
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之日起6个月。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的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8.关于本次回购的授权事宜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尚未签订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协议,公司签订后将及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8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要求,并认可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应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调整资本结构,增强投资者信心,回报广大中小股东,也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公司回购股份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9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公告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的议案》。
2015年9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集团”)提交的《关于国元证券2015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临时提案《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元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3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99%,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的议案》仍作为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二项议案,新增的《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作为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三、四项议案。
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经修订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9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发布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5年9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9月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国元证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临时提案《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8日发布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对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14:55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的议案》;
3.审议《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第一、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第三、四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一、二、三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四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9日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8。
2、投票简称:国元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国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4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4.00元代表对议案4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4.01元代表议案4中的子议案①,4.02元代表议案4中的子议案②,以此类推。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邮编:230022)
联系人:汪志刚 、郭德明
联系电话:0551-62207077 、6220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附件: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9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员工持股计划和
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同日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9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经营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告所载的财务数据为母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