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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5-043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9月8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段飞、邢波、黄金干、杨文彪、周昌生等5名董事同时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保平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有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变更后具体如下:

      ■

      同意对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总数9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5-044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9月8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其中李岚1名监事同时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樊明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有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变更后具体如下:

      ■

      同意董事会对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同意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董事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真实、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总数5票,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5-045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范围为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变更内容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同时对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约900万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以及应对日后市场变化,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准确的信息等方面的考虑,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对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变更内容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前后对照如下:

      ■

      以上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应收款项分类中的“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以及“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其他部分仍按照原相应的会计估计处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同意对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账龄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同意董事会对公司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同意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考虑客户的构成、资产规模的扩大,结合近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正常信用期及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公司主要客户的回款信用期一般在4个月以内,且公司近年来未发生实际坏账损失),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对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

      (1)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

      (1)本次变更增加“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关联组合类型,对该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变更后组合类型如下: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变更账龄结构及相关计提比例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说明:

      ①对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进行了细化管理,对4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一般都在客户的回款期内)不计提坏账准备,对5个月至12个月的应收账款按5%计提坏账准备。对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细化后更能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便于应收账款管理,提高适用性。

      ②其他应收款1年以内仍按5%计提坏账准备。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按照201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估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约900万元。

      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日前三年的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1)2012年度,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则增加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1,405.17万元,增加净利润1,194.39万元,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1,194.39万元。

      (2)2013年度,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则增加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2,167.60万元,增加净利润1,842.46万元,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1,842.46万元。

      (3)2014年度,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则增加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860.64万元,增加净利润731.55万元,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731.55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真实、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110ZA3226号),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