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调查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财富
  • A5:数据·图表
  • A6:数据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起点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变更的公告
  •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  
    2015年9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7版:信息披露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新起点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变更的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73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2: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5年9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世如女士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3,18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647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625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参会的股东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26%。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下同)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苏绍魁、陈仓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40,000,000.00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共计送红股160,000,000股;

      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8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400,000,000股。

      本次送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1,360,000,000股。

      同意并通过公司新章程。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相关报批、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授权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93,18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8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93,12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82%;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7562%;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0803%;弃权3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16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