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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2015-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10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9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10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中期票据。根据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26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8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一、本次发行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7日至9月8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如下:

    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5格林美MTN001
    代码101551066期限3年
    起息日2015年9月9日兑付日2018年9月9日
    计划发行总额5亿元实际发行总额5亿元
    发行利率(%)5.19%发行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主承销商及薄记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打开了公司在银行间债权市场的融资通道,提升了公司在银行间市场的信誉度。公司通过更好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完善负债结构,推动格林美城市矿山循环产业做强做大。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