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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6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捷顺科技,证券代码:00260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到20.6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经核查,公司近期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截止本公告日,该事项方案仍在调查论证过程中,《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见2015年9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5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对2015年1-9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预计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6,403万元至8,149万元,变动幅度为增长10%至40%。截止目前,未发现需要修正业绩预测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6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期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截止本公告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仍在公司调查论证过程中。为保障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处于筹划论证阶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