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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5-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5-086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先生通知,王东辉先生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辉投资”)通知,翊辉投资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补充质押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2015年4月20日,王东辉先生将其持有的11,400,000股公司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5年6月2日,翊辉投资将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3,61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2015年8月26日,翊辉投资将其持有的3,04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东吴证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其中质押其在二级市场购买的流通股107,800股,质押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932,200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5年6月4日刊登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及于2015年9月1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二、本次办理补充质押的情况

      由于近期市场波动股价下跌增加质押物,王东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3,700,000股公司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并于2015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此次质押期限自2015年9月2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东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605,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0%;其中,本次补充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7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0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东辉先生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51,7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0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6%。

      由于近期市场波动股价下跌增加质押物,翊辉投资将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3,930,000股质押给东吴证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并于2015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此次质押期限自2015年9月7日起至2017年6月1日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鉴于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与翊辉投资、上海奥力锋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力锋投资”)及黄翊、张春辉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中第5.3.2条约定:“除非征得荣之联及荣之联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同意,翊辉投资及奥力锋投资对其各自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荣之联的股份从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股份锁定期结束,翊辉投资及奥力锋投资所持荣之联股份不得用于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 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拟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实际控制人同意翊辉投资以不超过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40%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即不超过16,556,291股。2015年9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实际控制人同意翊辉投资增加可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股份比例,由之前批准的不超过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40%提高到50%,即可抵押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0,695,364股,此次增加的可抵押额度仅用于东吴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得用作它途。

      本次翊辉投资补充质押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930,000股,股票质押完成后,翊辉投资累计质押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20,472,200股,占其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49.46%,质押数额在董事会批准可抵押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翊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1,498,5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9%;其中,本次补充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9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4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翊辉投资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20,58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5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5%。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