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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2015-09-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5-057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5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7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内容

      (一)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正给传统的商业模式带来机遇和挑战,公司充分利用在整体家居行业深耕细作积累的行业丰富经验,拟通过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互联网家居领域优势资源进行整合,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加快公司的产业升级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1、主要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拥有标的资产的第三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鉴于公司与交易对方未签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框架性协议,按照双方相关保密协议条款,不披露交易对方具体名称)。

      2、交易方式

      拟以现金购买的方式参股标的公司股权。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购买的资产为交易对方的部分股权,标的资产属于互联网家居领域。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经公司与相关各方研究论证,本次标的交易方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项目涉及的领域为互联网家居,初步确定公司拟以现金购买的方式参股标的公司股权。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交易标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尚在研究论证中,公司已组织协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保密协议。目前,公司已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尽职调查的专项业务约定书和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于2015年6月1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8),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5日开市起停牌;于2015年6月2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9),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于2015年6月30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1),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33),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5年8月7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48),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5年9月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56),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三)已签订的协议书

      公司已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保密协议。

      公司已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尽职调查的专项业务约定书和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公司与交易对方经过多次沟通与磋商,未能在交易对价、交易方式及部分合作条款达成一致。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承诺

      公司将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经过公司管理层的审慎研究和论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产业升级布局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五、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在2015年9月11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5-058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会秘书蒋乾乾女士、财务总监温小填先生、中介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寒冰先生、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卢伟东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上述会议召开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二)为充分利用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下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蒋乾乾

      联系电话:020-82150886

      传真:020-82150883

      电子邮件:ir@holike.com

      通讯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8号

      邮编:510530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