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的公告
股票简称:青鸟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2015-079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2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
股票简称:青鸟华光 股票代码:600076 编号:临2015-080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1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兴”)通知,东方国兴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0股质押给孙海峰先生,已经于2015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9日。质押期限自2015年9月9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此次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7%。
东方国兴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4138850股,占本公司股份比例为9.3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国兴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325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89%。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