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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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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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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交换期的可交换债券。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交银强化回报债券A/B:

      ■

      (2)交银强化回报债券C: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1月28日至2015年6月30日)

      (1)交银强化回报债券A/B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28日,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期末距建仓结束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强化回报债券C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月28日,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期末距建仓结束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B类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B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365个自然日。

      持有A/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14年2月28日起,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a)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

      场内申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申购资金返还投资者。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申购费率为0.8%,如果该投资者是场外申购,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8%)=99,206.35元

      申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申购份额=(100,000-793.65)/1.040=95,390.72份

      如果该投资者是场内申购,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95,390份,其余0.72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者。

      例二:某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申购费率为0.32%,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100,00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32%)=99,681.02元

      申购费用=100,000-99,681.02=318.98元

      申购份额=(100,000-318.98)/1.040=95,847.13份

      即:该养老金客户资100,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95,847.13份A类基金份额。

      (b)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三: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40=96,153.85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可得到96,153.85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c)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四: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40=96,153.85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96,153.85份C类基金份额。

      (3)赎回费

      投资者赎回A类和B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赎回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A类、B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365个自然日。

      (4)赎回金额的计算

      (a)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者赎回A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五:某投资者赎回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6×0.1%=101.60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101.60=101,498.40元

      即:投资者赎回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498.40元。

      (b)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者赎回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六:某投资者赎回100,000份B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0%,赎回费率为0.1%,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申购时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0×1.016=101,60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0×1.010×1.0%=1,010.00元

      赎回费用=101,600×0.1%=101.60元

      赎回金额=101,600-1,010.00-101.60=100,488.40元

      即:投资者赎回100,000份B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投资者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0%,申购时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0,488.40元。

      (c)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者赎回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七:某投资者赎回10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1.250=125,00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10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0.00元。

      (5)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7)网上直销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本公司暂不开展网上直销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认/申购业务,通过转托管转入网上直销账户的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只能办理赎回业务。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优惠,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进行基金转换,从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的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换入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补差费率将享受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单笔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七)更新了“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中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改为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八)更新了“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中相关内容。

      (九)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上接B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