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市场
  • 4:公司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年9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9版:信息披露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5-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说明:

      选举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 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举例:如在非独立董事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1,000 股,则其有2,000 (1,000股×2名董事候选人)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不超过2,000 票),否则视为废票。

      假定投给第 1 位候选人1,000 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投票代码360069;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1.01 元(议案 1.01 代表的第1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1,000 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完成。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7.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2)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星期日)15:00至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可于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曹远征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详细内容请参阅附件)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曹远征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提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于晓静、袁叶龙

      联系电话:26909069

      传真号码:0755-26600936

      电子信箱:000069IR@chinaoct.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上划"√"):

      ■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

      附件: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曹远征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曹远征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五项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司证券代码:000069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平春

      公司董事会秘书:曾辉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钢

      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

      公司邮政编码:518053

      公司联系电话:(0755)26909069

      公司联系传真:(0755)26900936

      电子信箱:000069IR@chinaoct.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5年9月修订)》的提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曹远征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曹远征,男,1954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研究员,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曾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外经济体制司处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渤海银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5年9月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5年9月21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为:

      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

      公司邮政编码:518053

      公司联系电话:(0755)26909069

      公司联系传真:(0755)2690093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曹远征

      2015年9月10日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远征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