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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5-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5-091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69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691号)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51691号)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8日,我会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7月10日,我会出具反馈意见。8月25日,你公司公告了反馈意见回复并上报我会。经审核,现提出以下反馈意见:

      1、申请材料显示,光大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反馈回复显示,因实施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需要,金新农委托光证资管设立了光证资管-金新农-众享1期定向资管计划,由光证资管担任管理人。该资管计划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持有金新农5.67%的股份。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光大证券与光证资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关独立性的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36,730万元,由上市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陈俊海等6人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发行价格为9.47元/股),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18,36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税费等。反馈回复显示,鉴于近期沪深股市大盘和金新农二级市场股价大幅波动,可能导致非公开发行认购不足。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保障本次交易顺利进行的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5-092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俊海先生及其他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计划自2015年7月21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规则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3.8元。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2015年8月25日、2015年8月26日、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

      注:截止本公告日,陈俊海先生、王坚能先生通过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分别为6,381.7192万股、886.2391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20.5729%、2.8570%。

      自2015年7月21日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公告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俊海先生及其他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4,591,47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802%,累计增持金额为5,553.04万元,完成2015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中的增持计划。

      二、增持目的

      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实施本次增资计划。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增持的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一日